本校執行計畫相關規定異動說明

一、計畫執行請依「聘任」-「簽約」-「保險」-「管理」-「核銷」程序進行。

1.聘任:請計畫主持人(或獲授權助理)至研究案系統一身份別逐筆輸入成員資料;輸入完成後,列印出聘任表,簽章後送至研發處辦理。

2.簽約:聘任完成後,請助理至「研究案系統-助理人員專區」列印出契約書1式1份,簽名後送研發處辦理。

3.保險:請計畫主持人(或獲授權助理)至兼職人員保險系統投保勞保/健保。

4.管理:請各計畫成員依實際情形填寫工作內容、出勤情形。

5.核銷:除主持費及兼任助理費用,其餘由計畫主持人(或獲授權助理)按月進行經費核銷。

二、所有申請程序請務必使用公文封送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