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辦理旨揭計畫,「113學年度第2學期計畫書」徵求期間及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書徵求期間即方式: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發函檢附填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向該院提出申請。
(二)計畫執行期間:113學年度第2學期(計畫起訖日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資格:
1、中華民國依法設立之公立或私立大專院校。
2、計畫主持人近3年曾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資安或相關主題之課程為優先。
3、學校具備資安研究與充沛之教學資源,並長期投入資安領域研究;與該院簽訂合作備忘錄(MOU)或其他合作框架之學校為優先。
(四)補助名額:
1、113學年度第2學期以補助4所學校,並以每校開設1門課程為原則,計畫書須先通過該院甄選。
2、開課學校須於所提計畫書指定之學期內完成課程開設,且每班實際完成修課人數須達30人(含)以上,如未達前述修課人數標準,須經該院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