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署「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辦法」辦理。
二、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以本署收文時間為憑),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申請計畫書撰寫方式及計畫審定等相關規定,詳見本署「111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徵求書」。
三、前述計畫徵求書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本署「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法規資訊網」-「下載與連結」專區下載(https://ghgrule.epa.gov.tw/files/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