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機關辦理勞務採購,派駐勞工接觸公務機密或民眾機敏資料之處理方式,詳如原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1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199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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