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規定

一、修正第五點新增:「獲價創計畫補助之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同一執行期間內,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但執行期間重疊未超過三個月者不在此限。」
二、修正第七點:「價創計畫每一年度可申請之經費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至一億元。」
三、本次要點修正發布前補助之價創計畫,主持人已有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者,第五點第三項件數限制不予追溯。未來價創計畫新擷取案及107年度之延續計畫,主持人均不得在同一執行期間內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
四、詳情請見:修正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