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為因應本部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之實際執行需要,修正
旨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考量本專案研究計畫主持人如因年度考評結果不佳,經委員審議
後建議不再續予執行次年度計畫,將影響該計畫團隊之既有研究
生培育、後續研究銜接與國際或產業鏈結等,且併同考量新徵研
究計畫申請案審查未通過者,亦宜有轉而申請專題研究計畫之機
會,爰新增第二十二點,有關申請本專案研究計畫審查未通過者
或未通過績效考評且經本部核定應中止計畫者,得申請本部當年
度專題研究計畫,本部得併入批次審查作業之規定。

(二)考量研究主持費應反映計畫執行績效,爰於第二十三點增列研究
計畫主持人之研究主持費得依績效考評結果核減其數額之規定。

二、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0D6tfkxskv9jfcIYaeUSV6W-kvqadfiJ/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