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扶植協力青年藝術發展,提供青年藝術創作舞台及曝光機會,培養開拓青年參與藝術文化,本部訂定「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以落實青年文化平權,並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充分發展臺灣的原創力及文化力。
二、申請資格:
(一)凡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二)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三、受理申請時間與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無需寄送實體申請單。
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申請系統將於110年11月5日上午12時開放,截止時間為110年12月6日下午6時。
(二)請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單填寫與上傳計畫書,逾時不予受理。
四、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報名權益,建議申請者注意檔案容量,即早完成線上報名程序。相關問題請洽本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洪先生,電話02-8512-6524;表演藝術科黃小姐,電話02-8512-6537。
五、本案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站下載。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