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興科技媒體中心設立與維運計畫

一、本計畫以支援申請單位成立可永續經營的新興科技媒體中心作為主要目標,本中心的運作需要以學術研究的成果作為基礎,發展具體的科技溝通策略,包括最新科技訊息的發佈、與媒體(包括傳統及新媒體)的固定互動、媒體從業人員的培力教育、一般公眾的溝通等,逐漸型塑符合台灣社會情境的科技溝通模式。

二、申請資格
 (一)  申請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針對計畫徵求的主旨,規劃設立具有固定空間之研究中心。
  2.中心成員可由他校教師或研發機構研究成員共同參與,但他校與研發機構成員不得超過1/2;亦可設置虛擬研究平台,與國外學者共同合作。
  3.研究中心於科技部補助停止後應有持續營運之規劃。
 (二)  計畫主持人:總計畫、子計畫之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資格必須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總計畫主持人須具有主持或實際參與計畫之經驗且成果優異。
 (三)  研究題目相同或內容類似之計畫已獲補助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三、計畫型別:限整合型計畫(可以單一整合型計畫或一般整合型計畫方式提出)。

四、計畫期程:106年6月至110年5月(共4年)。科技部將視每年執行績效,分年審查,逐年核定。

五、計畫核定經費上限以新台幣1,000萬元為原則。

六、其餘徵求細節請詳閱附件

七、本案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06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系所於106年5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送至本處,俾依限彙整函送科技部。

八、聯絡方式
 (一)   科技部承辦人:科技部科國司一科梅家瑜科長;電話:(02) 2737-7467;E-mail: cymei@most.gov.tw
 (二)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2737-7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