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修正

教育部函轉經濟部修正「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修正「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第4點、第9

修正內容為:一、取消申貸之登記負責人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年齡限制或企業曾獲創業貸款之規定,修正為具自行研發之創新性能力,即符合貸款資格;二、貸款對象新增經政府輔導、核發獎項、獎(補)助或獲經濟部登錄之國際創育機構培育企業;三、新增導入數位科技之企業,設立未滿五年於新臺幣伍佰萬元額度內,保證成數為九點五成。

詳情請見經濟部法規: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7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