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世新大學研發成果運用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管理要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一、為建立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之規範,防止不當利益輸送,訂定「世新大學研發成果運用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管理要點」。

二、配合本要點訂定,爰修改「世新大學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於「研發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委員會」任務中新增審議研發成果運用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相關事宜。

三、上述法規經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八次(105.1.14)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