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即日起至110年10月20日止,完成線上申請並函送「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實施計畫書報部

一、計畫期程與補助對象

  (一)計畫期程:1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分為上、下 2 學期)。
  (二)補助對象:大專校院。
  (三)補助原則: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項下之補助項目編列。

二、服務對象及時段

  (一)服務對象:為各縣市符合109年國發會鄉鎮市區數位發展分類結果分群2至分群4之國民中小學或110年本部核定DOC,以3至9年級在學學童為主要對象(若上述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本部110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為優先)。申請計畫服務學童數最低以60(含)名為原則,核定後由本部媒合各縣市申請之學童納入計畫。另非範圍內之服務對象,各申請學校可以附加價值納入本計畫,但經費由申請學校自籌。
  (二)服務時段:以學童學期在校上課時間放學後的時間,提供一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為主,共計20週(上、下學期各10週),每週2次,每次2堂課(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不可分梯次或拆班上課),每堂課以45分鐘,每次共計90分鐘,(同一天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30結束(實際上課時間需與本部核定媒合之國民中小學/DOC討論確認)。

三、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為期12個月(約2學期)。本計畫經費以全額補助為主,申請之大專校院亦可自籌經費辦理。請有意願參與之大專校院個別申請,一校一計畫原則(計畫書50頁以內為限),於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止,完成線上申請並函送「111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實施計畫書報部。